一、柳州市供销社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基本职能、主要工作目标等)
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
2、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4、指导县级联社发挥人才、信息、科技、经济优势,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
5、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成员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6、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成员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
9、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1、力争全面完成自治区供销社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2、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试点。
(1)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
(2)加快形成“县基合一”治理新机制。
3、积极拓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1)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2)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方式。
(3)审慎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4)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5)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4、努力确保经济运行较快增长。
(1)全力抓好供销社主营业务。
(2)加强经济运行研判分析。
(3)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5、着力打造系统性经营体系。
(1)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增收。
(2)着力打造“五大”经营体系。
(3)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4)大力提升社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6、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
7、抓好全系统是安全管理工作和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
1、参公事业单位1个:bt365的网址
2、事业单位1个:柳州市城郊供销社。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0人,其中事业编制40人,无聘用人员。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4人,均为事业在职人员,无编外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2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31人,其中事业编制31人,无聘用人员。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9人,其中事业在职27人,离休2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7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供销社(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预算1-14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956.23万元,同比减213.51万元,同比下降1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6.23万元,同比增减213.51万元,同比下降1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95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减少141.71万元,同比下降24.61%;项目支出52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同比减少71.8万元,同比下降12.0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3%,同比减少132.88万元,同比下降86.72%;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7.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8%,同比减少2.26万元,同比下降11.17%;
(3)商品服务业等支出预算840.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86%,同比减少66.65万元,同比下降7.35%;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7.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5%,同比减少1.72万元,同比下降4.35%;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8%,同比减少10万元,同比下降2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34.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减少141.71万元,同比下降24.6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7.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91%,同比增加12.56万元,同比增长4.2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1%,同比增加22.36万元,同比增长48.7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8.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38%,同比增加22.36万元,同比增长48.7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2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同比减少71.8万元,同比下降12.0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8.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9.23%,同比减少67.8万元,同比下降11.57%。
其他支本性支出预算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7%,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37.5%。
二、柳州市供销社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95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03万元,项目支出522.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03.1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3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定额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及保障供销社业务正常开展所发生的支出,如推进新型专业合作联合社建设经费支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监理管理、检查工作经费支出、“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费支出等。
行政单位医疗15.1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参公单位在职职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48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5万元,主要用于二层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26.2万元,为配套中央、自治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资金、经贸洽谈专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2.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住房公积金3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积金支出。
化肥储备4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化肥储备质检费用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1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3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15万元,比2016年(上一年)预算6.07万元减少0.92万元,同比下降15.16%。下降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2.85万元,同比减少0.22万元,同比下降7.17%。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0人次。减少原因:减少公务接待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2.3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同比下降23.33%。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一辆,增减原因:公车改革。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均未进行公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3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同比下降23.33%,下降原因是公车改革。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其他支本性支出预算4万元,为政府采购支出,占总预算支出0.42%,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0.18%。主要是分散采购电脑五台2.5万元、一体机二台0.5万元、挂式空调三台0.75万元、办公桌椅一套0.13万元、档案柜一个0.12万元,共计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项目0个,金额0元(最后以财政批复为准)。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9.66万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9.68万元,其他为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本年度按公车改革要求处置公务用车三辆,处置前账面原值共计5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